(比什凯克,10月2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斯坦自然资源、生态和技术监督部提醒公民遵守有关狩猎的规定。该部门新闻处对此进行了通报。
狩猎期限由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的猎捕动物或鸟类种类而定。开展狩猎前,需要确认所选择的猎捕对象是否已开放狩猎季、现行猎捕限额以及允许狩猎的区域。
在规定期限之外狩猎、猎捕禁止猎捕的动物或鸟类,以及在禁止狩猎的区域进行狩猎,均属于违法行为。
合法开展狩猎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狩猎证、相应动物种类的猎捕许可证;如使用武器,还必须持有相关武器证件。
自然资源部强调,仅持有狩猎证不足以开展动物猎捕。还必须取得允许在特定区域猎捕相应种类猎物的相关证件。
有关办理狩猎证的问题,应向居住地所在地区的自然资源部地方管理部门咨询。猎捕许可证可在计划开展狩猎所在区域的相应狩猎场办理。
狩猎前,应确认所选择的猎捕对象已经开放狩猎季、相关区域允许狩猎、所有必要证件齐全、未超过规定的猎捕限额,并遵守狩猎方式和期限方面的要求。
规定的狩猎季结束后,应停止对相应猎捕对象的狩猎活动。
该部呼吁猎人遵守法律规定,爱护野生动物资源,不得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