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6年4月7日,卡巴尔通讯社)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了《关于科研活动改革与提高效率的措施》总统令。
根据该法令,为提升本国科学研究的竞争力,加强科研、教育与生产领域之间的联系,并优化科研管理体系,依据吉尔吉斯斯坦宪法第66条和第71条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法》第31-1条,决定如下:
在总统领导下的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科学院及其科研机构,以及隶属于内阁、行业主管部门和高等教育机构的科研与科技组织,将获得财政自主权,包括:
1)有权通过科研、教育、咨询、出版、生产经营等不违反法律、基于合同开展且不属于国家公共服务的活动获得收入;
2)可自主支配自有收入,用于支付员工薪酬及加强物质技术基础;
3)在专项账户资金范围内,自主制定灵活的薪酬体系、激励机制和补助标准;
4)自主确定并批准有偿服务和合同工作的收费标准;
5)可依法处置利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出售、交换、出租,并可全额使用由此产生的收入;
6)对依法划归其运营管理的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出租并使用相关收益。
此外,法令规定,各高等教育机构每年须从专项账户资金总额中划拨不少于3%的资金,用于支持其所属科研和科技组织开展重点科研项目及改善物质技术条件。
同时,吉尔吉斯斯坦内阁需在6个月内完成以下工作:
1)对科研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清查,并将其从国家统一公共服务名录中剔除,以实现完全财政自主并转向基于民事合同关系的运行模式;
2)使现行决议与本总统令保持一致;
3)采取其他落实本总统令所需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