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6年1月23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提醒,通过外国银行进行的交易税税率已由0.2%下调至0.1%。
据悉,此项调整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于2025年12月31日通过的《关于修改吉尔吉斯共和国部分税收、社会保险及非税收入领域立法的法律》,已正式写入《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
需要指出的是,交易税此前由2025年7月31日通过的相关法律引入,属于一种特殊税收制度,适用于以下资金操作:仅限于来自外国银行账户的资金,经由纳税人在吉尔吉斯共和国银行开设的账户中转后,再转至外国银行账户的资金划转行为。
在纳税人进行交易操作时,开户银行作为税务代理人负责代扣代缴该项税款并上缴国家预算。
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主体只能适用“交易税”这一特殊税收制度,不得同时选择其他税制。
相关纳税人须在2026年2月1日前,向税务登记所在地提交申请,确认适用“交易税”特殊税收制度。
吉国家税务局特别强调,适用该税制的纳税人不得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如同时开展交易业务与其他经营活动,纳税人须另行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ОсОО)或个体工商户,用于开展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