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6年4月10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了《关于对吉尔吉斯共和国若干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的法律》(涉及《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法》和《吉尔吉斯共和国仲裁法院法》)。总统办公厅发布了相关消息。
该法律已于2026年3月11日由吉尔吉斯斯坦议会通过。
该法律旨在提高国家投资政策实施的效率,消除相关法律之间的冲突。
根据修订内容,对《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法》作出调整,明确投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投资争议,应首先通过谈判方式解决。
同时,经各方协商一致,投资争议也可以通过调解或其他双方同意的庭外解决机制加以处理。
若上述方式未能解决争议,则投资争议可提交吉尔吉斯共和国法院审理,或在存在有效书面仲裁协议(含有效仲裁条款)的情况下提交仲裁机构处理,亦可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参与的国际条约提交仲裁。
此外,法律规定,对投资者财产的没收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强制措施,仅能在刑事立法规定的情况下并依据法院判决实施。
根据该法律,拟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开展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有权在自愿的基础上办理认证(аккредитация)。
同时,《吉尔吉斯共和国仲裁法院法》中关于仲裁法院审理投资争议的第46条被认定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