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总统直属国家警卫局成立

总统 Загрузка... 11 二月 2026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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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什凯克,2026年2月10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法令,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第70条、第71条,为完善对受保护人员和重要设施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与运行,决定如下:

一、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九局基础上,成立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直属国家警卫局(Служб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й охраны)(以下简称国家警卫局)。

二、明确国家警卫局为直接隶属于并向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负责的专门国家机关,属于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组成部分,在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对受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保卫措施。

三、规定:

— 国家警卫局局长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任命和免职;
— 国家警卫局副局长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根据国家警卫局局长的提名任命和免职。

四、国家警卫局活动的法律依据包括《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警卫法》、本法令以及吉尔吉斯共和国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五、国家警卫局的条例、编制人数和组织结构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批准。

六、责成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

— 使其相关决定与本法令保持一致;
— 采取其他因本法令产生的必要措施。

七、本法令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