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5年10月9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斯坦经济与商务部提交了《修改〈信用信息交流法〉法案(草案)》以供公众讨论。
该法案旨在完善信用信息领域的监管机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促进金融包容性发展,即扩大公民和企业获得信贷资源的机会。
主要变更内容是:将不良信用记录的保存期限从五年缩短为三年。
据该部评估,这一调整将有助于:
- 方便公民和企业获得贷款;
- 减轻银行体系压力;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国共有21家商业银行及304家分支机构,其中包括5家依照伊斯兰金融原则运营的银行。银行业净利润达147.7亿索姆,资产增长24.1%,达到10120亿索姆,贷款总额增加22.4%,达4169亿索姆。
其中,消费信贷增长最为显著——上升37.9%;伊斯兰融资规模增长50.2%,达到136亿索姆。
目前,信贷信息机构必须保存:
- 良性信贷记录——贷款全额偿还后保存7年;
- 不良信贷记录——保存5年;
- 典当贷款数据——保存1年。
因此,借款人的信贷信息通常会在其信用历史中保留5至7年。
经济部指出,哈萨克斯坦此前不良信贷信息保存期为10年,后缩短至5年,以刺激消费需求并支持中小企业。
借鉴邻国的积极经验,并考虑到吉尔吉斯斯坦经济稳步增长,经济与商务部建议试点实行为期三年的不良信用记录缩短机制,将保存期限暂定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