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6月22日,卡巴尔通讯社) 吉尔吉斯斯坦监察专员贾米莉娅·贾曼巴耶娃与塔吉克斯坦人权事务专员乌梅德·博博佐达签署了人权保护领域合作备忘录。
吉尔吉斯斯坦监察专员办公室表示,这是两国国家人权机构之间签署的首份合作协议,旨在加强双方在人权与公民自由保护领域的协作。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就各自在本国境内发现的涉及对方国家公民权益受侵害案件及时交换信息,审议相关申诉,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协助恢复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此外,两国监察专员还计划开展联合接访活动,组织联合监督考察,并向吉塔两国公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贾曼巴耶娃表示,签署的备忘录不应仅仅停留在形式层面,而应成为切实有效的人权保护机制。
她说:“从现在起,我们拥有了正式的法律基础,可以更加迅速地处理吉尔吉斯斯坦公民在塔吉克斯坦提出的申诉,以及塔吉克斯坦公民在吉尔吉斯斯坦提出的申诉。”
博博佐达强调了两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睦邻友好关系和密切联系,表示相信双方合作将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两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据悉,6月2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家人权机构首次协商会议将在比什凯克举行。来自白俄罗斯、印度、伊朗、哈萨克斯坦、中国、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人权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代表将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