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实施建筑新规:无配套停车场、人行道及绿化,项目将不予获批

社会 Загрузка... 02 六月 2026 11:05
image.png

(卡巴尔通讯社 比什凯克 6月2日)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建设、建筑与住房公用事业部新闻处消息,自2026年6月1日起,该部已正式颁布《关于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保障区域环境美化》的命令。

据悉,该文件旨在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为公民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条件,并推动居民点的综合发展。

根据建设、建筑与住房公用事业部部长努尔丹·奥伦塔耶夫签署的指令,开发商在设计和建造多户型住宅、公共建筑、行政设施、商业及生产类项目时,必须同步规划并实施一系列周边区域环境美化工程。

强制性配套措施包括:

  • 修建进出通道及场地内部车行道;
  • 铺设人行道及步行道;
  • 设置停车泊位;
  • 安装户外照明系统;
  • 建设雨水及地表水排放系统;
  • 实施绿化工程;
  • 配备保障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要素;
  • 修复因重型施工机械及货运车辆通行而损坏的道路;
  • 采取措施消除施工期间对行人及周边居民造成的不便。

文件特别强调“区域综合发展”理念。环境美化工作不仅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必要时还需延伸至周边区域,以此形成统一、安全、舒适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

今后,国家城建与建筑局在审查项目设计文件时,将强制核查上述环境美化措施的落实情况。此外,国家建筑监察局将对施工期间的环境美化工程质量及进度实施全程监督。

此项命令的出台,旨在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改善城乡建筑风貌,保障公民安全,并为居住、就业及商业活动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