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尔通讯社3月12日电)吉尔吉斯斯坦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关于修改吉尔吉斯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监管法律行为法》的法案》。
该法案于2025年2月6日由议会通过。
根据该法案,所有规范性法律法案草案均须发布至内阁的“规范性法律法案公众讨论统一门户”。
根据该法案,公众讨论期限从现行标准缩短至15个自然日;若组织补充性意见征集活动以提高讨论效率,期限可进一步压缩至10个自然日。
此外,法案明确以下情形无需进行公众讨论:
——基于宪法法院裁决制定的法案;
——仅涉及技术性文字修订的法案;
——规范国防、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保护及军事技术合作领域社会关系的法案;
——有效期不足一年的临时性法案,旨在维持物价稳定、实施货币政策或保障银行与支付系统的效率与安全;
——被总统或总理认定为紧急事项并提交议会紧急审议的法案;
——调整不可抗力条件下公民与法人权利的法案。
此外,法案规定以下情况无需开展监管影响分析:
——不可抗力条件下对商业活动的临时性规范;
——制定有效期不足一年的临时法案以稳定物价或维护金融系统稳健性。
法案同时授权总统批准最长一年期的试点监管方案,用于测试新型社会关系运行模式。
翻译:胡曹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