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尔通讯社3月17日电)吉尔吉斯斯坦内阁通过决议,正式批准《国家普通教育标准》。该标准旨在构建与国际教育体系接轨的国家普通教育系统,提升教育质量以满足社会需求,增强全球竞争力,同时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传统。
新标准涵盖以下核心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教育空间,制定适用于所有公立和私立教育机构的基础教学计划、学科标准、通用课程及教学材料;
-确保各教育阶段(小学至高中)的学科标准和课程体系无缝衔接,完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
-确立国内基础教育(初中)和普通中等教育(高中)文凭的等效性;
-为职业院校及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培训设定统一要求。
基础教育阶段划分:
-小学(1-6年级)
-初中(7-9年级)
-高中(10-12年级)
学业评估规则:
-1-3年级:采用无分数评价体系,仅通过质性描述(书面或口头反馈)评估学习成果,禁止评价学生作业速度、性格特征或认知差异;
-4-6年级:引入分数评价体系,追踪学术表现并与独立测评结果对比,衡量升学准备度;
-7-12年级:实施标准参照评估,重点关注学习进步、内在学习动机培养,以及自我评价、互评能力提升;
-高中毕业:根据专业方向进行终期评估,毕业考试与学业总分将作为职业院校录取的专业科目成绩依据。
翻译:胡曹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