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5年5月27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斯坦内阁批准了工业园区条例。
该决议将在国家当天及以后年度预算中为相关国家机构分配资金。
《工业园区条例》是为了实施吉尔吉斯共和国《科技园区法》而制定的,规定了对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管理公司和工业园区居民的要求。
为创建和支持工业园区,吉内阁做出以下决定:
确定产业园区管理公司;
按照吉尔吉斯共和国土地立法规定的程序,向工业园区管理公司分配用于建设工业园区的土地;
工业园区管理公司与内阁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在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法》签订投资协议。
工业园区商户开展活动的程序和条件由管理公司与工业园区居民签订的协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