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日,比什凯克,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通过一项决议,决定为部分群体按月发放现金补偿金,以替代既有社会优惠政策。
据内阁新闻处通报,该决议是为落实2025年4月18日第132号总统令《向特定群体发放每月现金补偿》而制定的。根据总统令,自2025年1月1日起,卫国战争老兵、境外战斗行动参与者、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善后工作的参与者及其家属等群体的补偿金额已予以提高。最终补偿金额根据受益人所属类别从1500索姆至10000索姆不等。
根据该决议,政府共为23个群体设定了月度现金补偿金额,并批准了《每月现金补偿金的分配规则》。新增补偿对象包括1993年至1999年间,依据国际协议在塔吉克-阿富汗边境执行独联体边防任务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军人。
具体执行方面:吉尔吉斯斯坦劳动、社会保障与移民部自2025年1月1日起,依照本决议所附《规则》,负责发放相应补偿金并落实配套工作;财政部负责确保及时拨付所需补偿资金,全部来自国家预算;国防部负责核实具有领取资格的相关人员信息;总统在各州的全权代表、比什凯克与奥什市市长(经协调)需通过地方预算资金,向弱势群体和低收入家庭提供额外社会保障,包括发放现金补贴或住房补助,特别是用于支付天然气和供热费用等基本生活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