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5年8月13日,卡巴尔通讯社)总统萨德尔签署了《若干宪法法律关于国家语言使用问题的修正案宪法法律》。
该文件由议会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对现行法律进行了补充,增加了关于掌握吉尔吉斯语的新要求。

国家语言与语言政策国家委员会主席梅利斯·穆拉特阿利耶夫表示,此次修正旨在使多部法律与《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语言宪法法律》保持一致。法律中现在明确规定,所有国家和市政公务员必须掌握国家语言。掌握程度由2025年1月内阁决议根据职位级别确定。
法律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语言要求适用于议会议员、政府成员、国家银行工作人员、法官和检察官。职位候选人必须持有国家机构“吉尔吉斯测试”(Кыргызтест)颁发的语言能力证书。
- 广告:广告文本必须使用国家语言,并符合规范和正字法。相关审批由地方政府管理,以加快流程并减轻委员会负担。
- 司法:诉讼应使用国家语言进行,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可使用官方语言。
- 教育:幼儿园、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教育与培养应以国家语言进行。
- 服务行业:在公共服务场所(餐厅、车站、机场、商场等),至少60%的音像、音乐及其他节目应使用吉尔吉斯语。
违规责任
《违法行为法典》新增条款,对未履行国家语言法要求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
首次违规:书面警告并立案记录。
一年内再次违规:对法人单位处以17000索姆罚款。
责任由组织负责人承担,而非未掌握语言的员工。
梅利斯·穆拉特阿利耶夫强调,此举的目标不是处罚,而是为保护和发展吉尔吉斯语创造条件,使其成为国家独立和文化认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