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6年8月6日,卡巴尔通讯社)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萨德尔·扎帕罗夫签署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商船航运法》(以下简称《本法》)。
《本法》于2026年6月24日由吉尔吉斯共和国议会通过。
《本法》旨在建立规范商船航运活动的法律框架,促进海上贸易发展,提高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并保护海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2024年1月30日第29号《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吉尔吉斯共和国已加入1948年3月6日在日内瓦通过的《国际海事组织公约》。
《本法》规定了商船航运活动的法律、经济和组织基础,并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范,落实作为内陆国家的吉尔吉斯共和国享有通往公海及开展海上商船航运自由的权利。
除非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内法律或已按照法定程序生效、且吉尔吉斯共和国作为缔约方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本法》的规则和条款适用于悬挂吉尔吉斯共和国国旗、在海上航行的船舶。
对于在伊塞克湖水域航行的内河船舶,《本法》的相关规定在适用范围内同样有效,其具体事项由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内河水上运输的法律予以规范。
属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所有的非商业船舶,受吉尔吉斯共和国完全管辖,并根据国际法规范以及已按照法定程序生效、且吉尔吉斯共和国作为缔约方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不受扣留、查封和司法追诉的豁免权。
《本法》将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商船航运法〉实施法》正式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