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6年1月15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安全委员会边防局提醒,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于2023年10月10日通过的《关于外国公民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停留程序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对哈萨克斯坦公民实施更新后的停留规则。
主要变化包括:
免签停留期限的新计算方式
自2025年9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公民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停留时间为在任意180天内累计不超过90天,自首次入境之日开始计算。这一原则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旨在规范移民流动。
停留时间的累计计算
每次过境时,之前已使用的停留天数不会被清零,而是累计计算。只有在连续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外停留90个日历日后,新的停留周期才会重新开始。
居住登记要求
哈萨克斯坦公民在入境后的前30天内可免于登记;如计划在吉停留超过该期限,则必须进行居住登记。
超期停留的责任
若在未登记的情况下在吉尔吉斯斯坦停留超过90天,其下一次入境将被限制90天。
延长合法停留的依据
如持有下列文件之一,可延长在吉尔吉斯斯坦的合法停留期限:
- 居住登记证明
- 居留许可
- 临时居留许可
- “回归者(Кайрылман)”身份
- “祖国卡(Мекен-карт)”
- “居民卡(Резидент-карт)”
- 以及吉尔吉斯共和国作为缔约方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边防部门还强调,哈萨克斯坦方面对吉尔吉斯斯坦公民实施的停留规定亦采取类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