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6年1月19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斯坦监察专员(Акыйкатчы)帮助来自纳伦的两名孤儿成功获得此前被亲属拒绝交付的遗产。相关消息由吉尔吉斯斯坦监察专员机构通报。
通报称,来自纳伦市的一名退休妇女向纳伦州监察专员授权代表求助,请求保护其两名外孙(14岁和15岁)的继承权。
在申请中,她表示,自己的儿子与儿媳在共同生活6年后于2014年离婚。两名儿子随后与父亲生活,但实际由祖母抚养。
据介绍,9年前孩子们失去了父亲,2024年其母亲也不幸去世。根据纳伦市法院裁定,祖母被正式指定为两名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社会工作者随后告知这位老人,其已故儿媳名下登记有一块农业用地。得知这一情况后,她决定按照法律程序,将该土地作为合法继承财产登记到外孙名下。然而,儿媳的亲属开始对土地继承提出异议,设置各种障碍,拒绝提供必要文件。
监察专员机构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了法律咨询,详细解释了其权利以及向法院申诉的程序。
通报指出,根据吉尔吉斯斯坦《民法》第1142条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和父母。依据第1159条规定,遗产应由继承人按照各自应得份额协商分配,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监察专员机构向司法部下属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该妇女获指派一名免费的国家公派律师。
同时,监察专员机构还向国家土地资源、地籍与测绘署地区分支机构发送了查询函。该机构确认,未成年人的母亲在纳伦市名下拥有一块面积为58索特卡(注:面积单位,соток)的农业用地。
在监察专员授权代表的协助下,老人收集齐全所需文件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后,提出异议的一方同意达成庭外和解。
最终,两名未成年人获得了继承权证书,得以将该土地依法登记到自己名下。
监察专员机构指出,监察专员贾米莉娅·贾曼巴耶娃呼吁社会各界切实尊重和保障儿童的继承权。她强调,维护和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已写入国家宪法,也是监察专员工作的优先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