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5月5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法院院长埃米尔·奥斯康巴耶夫向全体吉尔吉斯斯坦国民致以宪法日祝贺。
贺词全文(翻译)如下:
“值此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日之际,谨向各位致以诚挚祝贺。这一节日不仅具有国家法理意义,更承载着深厚的历史与价值内涵。
宪法的诞生,是我们民族数百年来对独立、公正社会制度不懈追求的必然结晶,彰显了对人格尊严的尊重与法治原则的确立。从人民库鲁泰的传统与习惯法规范,到现代宪政主义——吉尔吉斯国家体制走过了一条复杂道路,而法治精神始终是其中不变的基石。
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不仅是一部法律文件。它是社会契约的体现,确立了自由、平等与责任的根本原则。它界定了国家权力的边界,同时保障着公民权利与自由,构成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
多年来,宪法历经多次完善,反映了社会政治、法治领域的变革。但其核心使命始终未变——维护国家稳定,平衡权力分支,坚守人权优先。
在此背景下,宪法监督机关肩负特殊责任。作为宪法守护者,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法院致力于保障宪法的直接效力、统一解释及免受任意曲解。正是通过宪法司法审查,实现‘任何规范性文件与决定均不得违背根本大法’这一原则。
当今全球挑战与国内变革并存,宪法的意义愈发凸显。它不仅是法律准绳,更是决定国家与社会发展方向的道德指南针。
我深信,对宪法的尊崇、全社会的法治素养与公民责任感,是我国实现稳定、进步与公正的基石。
在此重要时刻,祝愿吉尔吉斯斯坦全体公民和平安康、社会和睦、对未来充满信心,推动民主价值观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