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什凯克,2026年1月13日,卡巴尔通讯社)吉尔吉斯斯坦内阁批准了一份新的《具有特殊工作性质并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的人员类别清单》。相关第859号决议于2025年12月31日签署。
该文件依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劳动法》第51条和第194条,以及《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宪法性法律》第13条和第17条制定。
该决议确定了更新后的具有特殊工作性质的人员类别清单,并规定了他们的法定工作时长——根据工作性质和职业风险水平,大多为每天6小时或5小时。
实行缩短工作日的人员包括:
- 直接接触传染病、结核病及精神病患者的医务人员;
- 康复中心、理疗室和病理解剖机构工作人员;
- 急救站、血液中心和实验室人员;
- 药房、制药企业及药品质量控制实验室工作人员;
- 法医鉴定机构专家;
- 从事放射性物质和电离辐射源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 社会福利机构、寄宿院以及特殊儿童机构的工作人员;
- 实验室与诊断服务人员。
其中,涉及遗体处理、特别危险感染以及辐射源的部分岗位,其每日工作时长被限定为5小时。
该决议同时废止:
- 2008年2月8日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第39号决议;
- 2010年3月5日政府第131号决议(该文件曾对2008年决议作出补充)。
新决议将在正式公布10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