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尔通讯社重申稿件使用规范

社会 Загрузка... 28 五月 2026 17:12
image.png

致各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平台代表

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通讯社“卡巴尔”谨此感谢所有在其专业活动中采用本社稿件的媒体机构、网络平台、博主及各类媒体资源。

与此同时,近期侵犯卡巴尔通讯社版权的行为显著增多,具体表现为:

  • 刊发文字稿件时未注明原始来源;
  • 转载稿件时未设置指向本社网站的链接;
  • 使用“卡巴尔”采制的专访内容时,未提及本社作为作者及版权方;
  • 非法盗用照片及视频素材;
  • 在视频材料中删除、模糊化或隐藏本社标志。

特此重申:卡巴尔通讯社所有文字、图片及视频内容均受版权保护,并受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及国际知识产权规范管辖。

使用本社稿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条件:

  • 明确标注“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 设置链接至对应稿件原文;
  • 图片及视频须完整保留原始台标及其他权属标识;
  • 禁止擅自篡改、二次加工,或将素材用于误导性语境,未经授权不得剪辑使用。

卡巴尔通讯社尊重同业劳动,恪守职业新闻伦理准则。我们期待各界同样尊重本社编辑部、记者、摄像、摄影及全体团队的工作成果。

我们呼吁媒体同仁共同遵守版权法、职业道德规范及正确引述准则。

期待未来继续秉持建设性、相互尊重的原则开展合作。